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境保护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合成氨40 万吨尿素联产20万吨己内酰胺搬迁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 30 万吨合成氨40 万吨尿素联产20万吨己内酰胺搬迁改造项目
建设单位: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阜阳颍东化工园区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
联系人:王工
联系电话:0558-2368799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:年产 30 万吨合成氨40 万吨尿素联产20万吨己内酰胺搬迁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
链接:http://share.weiyun.com/sHmz7XZU (密码:xctpym)
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6月11日